[综合] 养老院的残酷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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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4129 | 回复0 | 2021-12-10 12:4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文 | 难得君


我的同学,绝大多数都是养一个孩子。同学聚在一起闲聊,谈到将来如何养老的时候,大多数都说,不给孩子添麻烦,住养老院呗!


很多人以为,养老院就是每天有人伺候吃饭穿衣,伺候洗澡,甚至还有护工陪聊天甚至按摩,然后和一群老人们吹牛打牌的好地方。


其实这都是对养老院的幻想,真正的养老其实不是这样。


现在刚退休的人,我通常都不称其为老人,因为这个时代的60来岁,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大多数人都还是“壮年”。


只要一个人能自己用洗衣机,能有力气取快递,能自己把饭吃下去,能自己洗澡,都不需要养老。


只有那些失去照顾自己能力的人,才真正需要养老。


前几年,流行“结伴养老”,好朋友或者兄弟姐妹,和和睦睦,开开心心的住在一起,相互照应。


没错,这对于退休后能生活自理的人来说,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。


但是,当你失能(无法完成吃饭、穿衣、洗澡、上厕所、室内走动、上下床中的至少一项)时,你指望好哥们,好姐们服侍你吃饭穿衣、端屎端尿,那就极其不现实了。


所以,这叫做结伴玩耍,而不是结伴养老。


回过头来说说,养老院真的就是最好的归宿吗?


直到有一天,我在一个饭局上听到这故事。做东的是一家养老院的老板,一个50岁离开体制创业10年的大叔。


养老院究竟要花多少钱呢?


按照不同的档次,每月收费从几百、几千到几万的都有。这位大叔所经营的养老院,每月收费上万元,这个档次就算是在一线城市,也算高档了。


但就是这种高档的养老院,老人也很难过得好!


原因是什么呢?


其实不是设备的问题,也不是管理水平问题,而是人性问题!


对老人生活品质影响最大的是什么?


很多人可能以为:房间装修是否豪华环保,是否符合老年人的使用特点,床睡起来舒不舒服,房间是否有阳光和通风透气,卫生间是否干净,使用是否安全,是否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等等。


当然,这些因素肯定很重要,但这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。


最关键的因素是“人”。


什么人呢?


那些和老年人朝夕相处的人。


首先,是养老院的老人。


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。


我们都上过学,从小学到大学,不管学校是省重、国重、还是211/985,那个学校没有“校园霸凌”?


同样,都是一群老人生活的地方,同样存在相互之间的攀比、排挤、欺负、争风吃醋的问题。


养老院与学校和社会是一样的,存在着“鄙视链”。


几十年前单位分房,有句顺口溜:一楼穷二楼富,三楼四楼住干部,五楼六楼困难户。


在养老院,趾高气昂,站在鄙视链顶端的老人,叫儿女双全,有权有势。站在鄙视链最底端的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,不管你有钱还是没钱,都被划为“孤寡老人”。


俗话说“老还小”,人越老,随着劳动能力的丧失和思维能力的退化,其实老人就像孩子一样,越老越需要照顾。小时候,父母对孩子通常都是很强势的。但是随着年龄增长,你会发现父母对你越来越弱势,其实就是这个原因。


养老院里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,其实和学校里面的“孤儿”没有本质的区别,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。


在学校,父母是孩子的依靠。在养老院,子女其实就是老人的依靠。


哪怕有些子女很混蛋,很不负责,但他是维权的直接受益人。也许子女没有孝顺的动力,但是却有替父母维权的动力。越是混蛋的子女,战斗力就越强,父母出了问题,他们能把养老院讹到破产!


很多丁克家庭认为,自己老了跟养老院签署合约,自己定期从账户打款,养老院按照合同照顾自己,这很简单啊!


但是,执行合约的前提是什么?是违约会受到法律的惩罚。如果一个老人连自理能力都失去了,他还有能力去状告养老院吗?那么,养老院又基于什么动力,一定会按照合同执行来照顾老人呢?


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“不诉不理”,简单的说就是“民不告,官不究”。


这个时候,老年人有子女的最大意义,就是出了问题,有人帮你喊冤,哪怕他仅仅是为了搞一笔钱。


其次,最大的问题是护工的问题。


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养老院的护工和学校的老师很像,他既要提供服务,也要维持秩序。但并不是所有的护工都是善良的天使,势力眼,欺软怕硬,偏心,勒索钱财,公报私仇,虐待,侮辱,体罚都有,人性之恶在这里暴露无遗。


越是那些无依无靠,无儿无女的老人,他们受到的委屈就越多。因为他们就和学校的孤儿一样,知道你背后没有人撑腰,欺负你不用承担什么后果,人不就是总喜欢欺软怕硬么。


当然,这里没有丝毫贬低护工的意思。大家想想,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师,从幼儿园老师一直到大学教授,每年被媒体曝光虐待性侵学生的恶性案件还少吗?按照冰山理论,露出水面的不过十分之一,还有更多的隐藏在水下。


更何况,护工这个职业,本来从业门槛就很低,之所以我们很少看到护工虐待老人的新闻,仅仅是因为孩子才是家庭的“小皇帝”,而老人从来就是被忽视的群体。养老院基于安全等因素,通常都是半封闭的环境,除了子女,几乎没有人去那里,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社会。


新闻不报道,并不等于这类虐待事情没有发生。


别看养老院收费高,可是真正落到护工手里的也就每月几千元,护工的工作强度还特别大,给老人穿衣,喂老人吃饭,给老人洗澡,服侍老人换尿不湿,端屎端尿。而且,一个护工要照顾多个老人。




都是打工人,你能指望每月拿几千元工资的护工把每个老人都当亲爹对待?


更何况,就算是亲生子女,还有一个说法叫“久病无孝子”呢。


养老院不是到处都有监控吗?院方管理者难道就视而不见吗?


大家都知道,现在的公立学校是非盈利事业单位,尽管很多学校也在私下创收,但对老师管理是很严格的。不管是重点还是非重点学校,学生之间发生“霸凌”的事件依旧屡禁不绝。


有个说法叫做“合法伤害权”,各行各业都普遍存在。就是说在规则范围内,只要手里的权力够大,可以让你生不如死,而且你根本抓不到我任何把柄。


就拿护工来说,知道你有哮喘,偏要把你安排在通风不好的地方;知道你和谁有矛盾,偏要把你俩安排在一个房间;知道你腿脚不利索,偏要把你安排在楼层较高的房间;故意把你安排给有传染病或者大小便失禁的老人一个房间.....


比如,冷暴力。护工一个月不跟老人说话,不给他好你脸色。你想吃什么东西,其他老人提出来了护工马上就去拿了,你说了护工就说他还有事让你等着。


你行动不便,和护工说想去趟厕所,护工装作没听到,听到了也说要你先等着,然后去干其他事,过个半小时再来管你。


或者随口指桑骂槐一句断子绝孙的老东西,护工也不说骂的谁,但你知道。


这些都是小事,但是对老年人的伤害却非常大。


作为院方来说,肯定也想管理。但是这个问题监控能解决吗?制度能解决吗?投诉能解决吗?没有实证的事,护工可以解释说自己不是故意的。


作为院方来讲,情况太恶劣的护工当然会开除,可是新招来的人一样会有类似的问题。这种情况,尤其是在养老行业,从来就不是个案,而是普遍性的现象。


如果找院方投诉,就相当于把护工得罪死了,只要护工不被开除,如果不换养老院,剩下的日子,老人的日子只会愈来愈难过。


如果老人在外面有子女,起码护工还会有所忌惮,知道他自己做的太过分,会有人来闹,就会有所收敛。


另外一方面,院方一定就会坚持正义吗?


老板们开养老院,是为了哄老人开心?是为了社会正义?是为了做慈善事业?


其实大多数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赚钱。


这个行业里的老板,靠什么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都有。有些是正经的生意人,有些则是煤老板,放高利贷的,搞房地产的,搞P2P的,卖药材的,很多都是赚了快钱后来投资的养老产业,这帮人的德性,你懂!


最让人感到恐惧是那帮“浦田”系转行搞养老的,他们把原来那套坑人套路复制过来搞养老,还记得魏则西吗?就这帮孙子,你能指望他们坚持公平和正义,他们从发家开始,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。


尤其是“以房养老”,基本都是骗局。帝都被曝光了多起恶性事件,甚至连某退休的国X院副司长都被骗走一套房,血本无归。


最后,说说监护人问题。


现在的养老院,大多数都是签三方协议,院方、老年人和监护人三方。没有法定监护人,很多养老院根本就不敢收,为什么呢?收进来,脑子清醒还好说,如果一生病不能自理了,失去意识了,就算是卡里有一个亿,谁来付钱,怎么付,重大的决策谁来做?送医院,做手术,都是要监护人签字的,谁来签?如果监护人不在,院方签了字,出了问题谁负责?


要是无儿无女,没人替你维权的,简直就是砧板上鱼肉,任人宰割。


养老院其实是一个残酷的“江湖”,养老院从来就不是乌托邦,里面起作用的是“丛林法则”。


大家都知道北京第一个买劳斯莱斯的富豪李春平,他年轻时一表人才,30岁娶了68岁的好莱坞明星,陪伴了10年后,妻子去死,他继承了巨额遗产回到中国。此后20年,他平均每天慈善捐款7万元,累计捐款3.3亿元,被誉为"百年慈善第一人"。


他回国后没有结婚,也没有孩子。2016年底他被诊断患了老年痴呆症,他的亲人,养老院,工作助手就开始围绕他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监护权和财产的争夺战,然后被曝光他被人灌药,强迫签字按手印等等。这就是一出现实版的“吃绝户”。


其实写这些,并不是我想劝大家多生孩子。生不生孩子都是一个人的自由,丁克也好,独生也好,每一种选择都有选择的道理,毕竟未来的事情,谁说的清楚呢?


只是我一直在思考,一个社会如果很多人都丧失了人性,其实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独善其身,不管你曾经有多少钱,有多高的地位。


胡适说的很清楚,一个肮脏的社会,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,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社会,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。


要让一个社会变的有人味儿,真的需要一代代人的努力才行。


也许我们等不到那天,但是希望我们孩子老的时候,能生活在一个有人味的世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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